第4章 情比金坚

  凤翎街酒楼有个卖唱的女子,名叫小桐,是凤修怀心仪的姑娘。

  萧麦刚得百臂魔君资助那会儿,钱多到没地方花,还请他听过小桐的曲子。

  小桐一早就认出了萧麦,故意不说话、不争辩,直到萧麦主动询问,才捏着嗓子回了一句,没想到立马就被认出来了。

  “姓萧的天天跟凤修怀一起喝酒,他一旦告密,我焉有活路?”小桐心思一转,便觉得脚底生寒,事到如今,只能拼死抵赖。

  她牙关一咬,挤出细弱蚊蝇的声音:“大侠认错了,奴家不认得凤修怀!”

  “胡说!凤翎街上讨生活的,就算条野狗都认得凤修怀!”萧麦的话,像冰锥一样戳破了小桐的谎言。古代是熟人社会,凤修怀身为街长,整条街上连个他不认识的人都找不出来,更别说是不认识他的了。

  小桐一个卖唱女,成天跟三教九流打交道,心思转得飞快:“我与情郎只是在此私会,并不是凤翎街上的人。”

  那魂飞魄散的男人,立刻像抓住了救命稻草,点头如捣蒜地哀求道:“对对对,大侠明鉴!我们真不认识什么凤修怀!是小人该死,不该贪图便宜,偷偷摸摸借住这空屋!我们赔钱,加倍赔钱!求大侠高抬贵手,饶过我们这一回吧!”

  “呵,嘴还挺硬,也不想想这种事情能不能抵赖!”

  萧麦这些天来,拿着通缉令,按图索骥,扫荡群雄,嘴硬之辈见过不知凡几,早已习以为常。

  男人果如萧麦设想的那般,视他的警告如无物:“我们真的不认识凤修怀!大侠高抬贵手……哦,对了……”

  他忽似想到了什么:“对了,大侠要女人不要?”

  说着,他突然抓住小桐的肩膀,猛地一扯,撕下棉袄,露出鲜红的肚兜给萧麦这个瞎子看:“她、她可以伺候大侠,保管给大侠伺候得欲仙欲死,睡多少次都可以,只要饶我们一马!”

  小桐如遭雷击,呆愣地看着他。万没想到,方才还海誓山盟、甜言蜜语的情郎,生死关头竟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推了出去。

  旋即,一股撕心裂肺之感袭来,疼得她捂着胸口,连连发出“吭坑”的哭泣声。

  萧麦则更加意外。

  论相貌、论人品、论能力,凤修怀都是第一流的人才,论对小桐的一片痴心,更是无人能及。

  萧麦还清楚地记得,小桐对凤修怀爱答不理,唯恐避之不及的高冷范。如今却跟着眼前这个一无是处之人,跑到别人家里偷情找刺激?

  见萧麦没动静,男子以为他犹豫了,于是更加卖力地撕扯小桐的衣物。

  小桐捂住胸口试图反抗,他抬掌就是一个清脆的耳光:“骚货,装什么贞洁烈女,你又根本不是那种人!平日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我,此刻不表现,何时表现?”

  这个耳光,直接把小桐扇蒙了,她愣了一下,居然真得强忍泪意,配合起了他的动作。

  “奸夫淫妇!脏了我的耳朵。”萧麦见状恶心到不行,一人一脚踹得他们各自仰面瘫倒,“滚!”

  那男子被踹得后槽牙有些松动,但萧麦的话却让他如蒙大赦,狂喜不已:“谢谢大侠,谢谢大侠!走、走——”

  二人从地上爬起来,男子动作更快,小桐下意识地抓住他的衣角,男子甩了一下没甩开,才牵住了她的手,一同往大门口跑去。

  萧麦以音波探得此状,顿时心头火起:“站住!”

  男子面色登时一苦,停下脚步,转身的同时,缓缓向后退:“大侠还有啥吩咐?”

  直到此时,两人还彼此手牵着手。

  萧麦毕竟还保留着现代人的价值观,不至于因为二人偷情,就挥剑把他们砍死。

  但是,萧麦意识到,这二人的价值观跟自己未必一样。

  他心想,本以为经此一事,二人会反目,没想到狗男女就是狗男女,玩上情比金坚这一套了。

  古代人跟现代人观念未必一致,可能在他俩看来,就是要命的丑事。搞不好为了遮掩,会联起手来暗害自己。

  “本人博览群书,依照正常的故事发展,只要你俩走出这个门,会立马翻脸不认账。尤其是你——”萧麦指着小桐,“定要去修怀面前扮可怜,参我一本,说我对你图谋不轨。”

  小桐立马狂挥双手:“不,奴家绝对不会告诉修怀,请大侠一定要相信奴家!”

  萧麦厉声道:“你终于承认你就是小桐了!”

  “啊……”小桐顿时哑口无言,“不……不……”

  “满嘴谎言,唬我不行,糊弄修怀绰绰有余,他将信将疑,定会找我问个究竟。我以实情告知,他必气急败坏,要么杀了他——”萧麦指了指男子,又指了指小桐,“要么把你们都杀了。”

  之后,不管二人听没听进去,萧麦冷笑一声:“你俩死不足惜,坏了我兄弟的前程才罪不容诛。我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。马哥!”

  正在门外把风的红鬃马,迈过门槛走进庭院。

  “劳马哥大驾,帮忙看着他俩,我去取纸笔。”

  萧麦“家徒四壁”,准备去杂货铺一趟,迈步时忽然灵光一现。

  “啧,我何必那么迂腐,笔墨纸砚不都现成的?你俩,把外衣脱了。”

  二人以为萧麦改了主意,要扒光他们的衣服游街,吓得再次磕头如捣蒜。

  “少废话,只要你们的外衣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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